“十四五”规划相关负责部门(单位):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现请人事处、教务处、发展改革规划处、科技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资产经营公司(原科技园有限公司)、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第三医院,对照《锦州医科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锦医大党字〔2021〕9号),报送2021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2022年度目标及工作任务。
定性目标的完成情况用文字说明,定量目标的完成情况用数字表明并列具体明细。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于3月18日前报至发展改革规划处机关楼302室,纸质版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至邮箱fzggghc@126.com。
联系人及电话:范莹67815 高源65571
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
2.锦州医科大学“十四五”时期2021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2022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