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锦州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成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修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展改革规划处 时间:2025-02-14 点击数:
各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现启动《锦州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成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修订工作。
一、修订原则
修订内容科学合理,切实反映学校“双一流”建设成效,原则上不新增指标,调整不合适的指标,完善指标的说明和认定标准。
二、修订内容
1.解决与学校原奖励政策不对等问题;
2.需要进一步明确认定标准的指标;
3.删除未能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指标。
三、修订方式
各职能部门在《 锦州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成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附件)word版,用审阅“修订”模式修改。
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结合2024年度“双一流”建设成果认定工作实际,对《指标体系》中的指标内容、成果层次、赋分标准及解释说明等进行修订完善,并于2月19日前将修订意见word版及PDF(部门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发送至邮箱:fzggghc@jzmu.edu.cn。
附件: 锦州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成果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发展改革规划处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