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
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现将2018年以来学校与锦州市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按照项目及内容进行分解。请各相关承办部门对照《锦州医科大学与锦州市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及承办部门统计表》(附件),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结合具体工作与锦州市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制定相应落实方案,在3月28日前完成与地方对接工作,并报送落实方案和完成情况。
附件:
1.锦州医科大学与锦州市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及承办部门统计表
2.锦州市人民政府 锦州医科大学战略合作协议
3.共建发展辽西锦州地区健康医疗及人力资源数字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4.锦州市人民政府 锦州医科大学 战略合作协议
5.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 锦州医科大学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